吉安市監部門出臺措施 嚴防“人情案”“關系案”
來源: 新法治報·贛法云客戶端 | 日期: 2025年12月05日 | 制作: 賈辛 | 新聞熱線: 0791-86847870
12月4日,記者獲悉,為有效防止領導干部、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關系人違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案件辦理,避免出現“人情案”“關系案”,近日,吉安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實施《嚴禁干預和插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辦案工作六條措施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,著力推進事前預防、事中管控與事后追責,從法紀學習教育、執法重點環節管控、登記報告、考核追責等六個方面,構建防范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的“防火墻”。
《措施》規定,定期組織“市監大講堂”“月學月考”提升法治素養活動,切實強化干部職工法治意識,提升執法能力水平。以案件通報等形式加強警示教育,強化以案釋紀、以案促改,切實筑牢“不干預、不插手”案件辦理的思想根基。
《措施》提出,要嚴格案源管理,實行統一登記、編號,防止有案不立、線索流失;規范證據收集,實行音視頻全程記錄,防止人為縮小調查范圍、壓減違法事實;精準裁量處罰,對相同情形的同一違法行為給予相同處罰;嚴控辦案時限,建立案件辦理進度臺賬,嚴格審核延長辦案期限理由,對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予延期,對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,在強制執行期限屆滿之日前1個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,防止案件“立而不辦”“辦而不決”“決而不執行”。執法人員一旦遭遇口頭、電話等任何形式的請托說情、打探案情、通風報信、暗示違規辦案或施壓的,須在24小時內全面準確如實記錄、填報《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工作記錄表》,在3個工作日內報駐局紀檢監察組,并在案件集體討論會議上報告相關情況。
(陳慧 首席記者王琨)
編輯:賈辛
校對:衷麗萍
復審:吳旭